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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21-12-09 11:22:10来源:国门时报浏览次数:481
一、泰国
2021年10月20日,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学会(TISI)通报关于“装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改装系统的轻型机动车:安全要求;引擎排放(TIS3055-2563(2020)”的法规草案。草案要求装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改装系统的轻型机动车必须遵守“装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改装系统的轻型机动车:安全要求;引擎排放(TIS3055-2563(2020)”标准。该标准草案仅适用于装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改造系统且配备强制点火发动机或压缩点火发动机的轻型机动车,不适用于双燃料车辆。该草案规定了通用技术要求、车辆型式审批以及标识/标签。(G/TBT/N/THA/637)
2021年10月20日,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学会(TISI)通报关于“摩托车排气消声器零件标准(TIS 3226-25XX(20XX))”的法规草案,该草案要求摩托车排气消声器零件必须符合摩托车排气消声器零件标准(TIS3226-25XX(20XX))。草案仅适用于L3、L4和L5类摩托车的排气消声器零件,包括排气管、排气歧管和排气消音器。草案对通用要求、材料、标识/标签、采样、合规标准以及测试做出了规定。(G/TBT/N/THA/638)
二、欧盟
2021年11月11日,欧盟通报关于制定人工智能协调规则(《人工智能法》)和修订某些欧盟立法法案(COM(2021)206最终版)。该草案对“人工智能系统”(AI系统)的定义是使用附件1所列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和方法开发的软件,并且能够针对人类定义的一组特定目标产生影响其互动环境的内容、预测、建议或决定等产出。该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规定用来管理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销售和在欧盟市场上的投放。考虑到人工智能系统带来的风险和挑战,这些规则仅限于保护人员的安全和基本权利的最低必要要求,而不会过度限制或阻碍技术发展,或以其他方式过度增加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投放市场的成本。条例草案根据目前人工智能系统的不同潜在风险程度做出不同规定。欧盟将禁止被认定为对人们的安全、生计和权利构成明显威胁的人工智能系统。此外,原则上禁止为执法目的在公共无障碍空间“实时”使用远程生物识别系统。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公共和私人供应商必须遵循符合性评估程序,以证明符合相关要求,然后这些系统才能投放欧盟市场或在欧盟使用。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法规草案包括与未来协调和拟由欧洲标准化组织(CEN/CENELEC和ETSI)根据欧盟委员会授权采用的协调技术标准有关的规定。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供应商和用户也负有可预测、相称和明确的义务,以确保在整个人工智能系统的生命周期内,保护基本权利现有法律的尊重。在治理方面,欧盟委员会建议由国家主管市场监管机构监督新规定,而欧洲人工智能委员会的建立,将促进其实施,并推动人工智能标准的制定。此外,草案还建议采取具体措施来支持小规模供应商和用户以及监管沙盒以促进创新。(G/TBT/N/EU/850)
三、乌干达
2021年10月25日,乌干达国家标准局通报了有关“DUS2396:2021,重型发动机用全配方乙二醇基发动机冷却剂标准规范,第一版”。规范涵盖了用于重型发动机冷却系统的全配方乙二醇基冷却剂的要求。即:当浓缩液在质量合适的水中以40%-60%(体积比)的乙二醇浓度使用时(见附录X1),或在未经进一步稀释的情况下使用预稀释的乙二醇基发动机冷却剂(至少50%体积比)时,它们在冬季和夏季均可有效发挥作用,可以防止腐蚀、气蚀、冻结和沸腾。(G/TBT/N/UGA/1470)
2021年10月25日,乌干达国家标准局通报了有关“DUS2429:2021,补充冷却剂添加剂(SCA)和发动机冷却剂浓缩物兼容性的标准测试方法,第一版”。标准草案包含了对商用SCA、商用乙二醇和丙二醇发动机冷却剂浓缩物兼容性的测定。该测试方法着重关注于发动机冷却剂中形成的特定化学物质的溶解度。测试持续时间短(24h)以及其他限制条件,使得测试方法在解决各种化学兼容性问题时使用空间有限,其中SCA的一种成分可能与冷却剂添加剂包的一种成分发生反应。目前编写的测试方案也不涉及硬水兼容性问题,即冷却剂或SCA添加剂包的一种成分与硬度(Ca和Mg)反应形成沉淀。(G/TBT/N/UGA/1471)
2021年10月25日,乌干达国家标准局通报了有关“DUS2410:2021,油漆、清漆、涂漆和相关产品中使用的挥发性溶剂和化学中间体中酸度的标准测试方法,第一版”。该标准草案包括了对油漆、清漆、涂漆溶剂和稀释剂中使用的有机化合物和烃类混合物中浓度低于0.05%的乙酸总酸度的测定。已知其适用于低分子量饱和或不饱和醇、酮、醚、酯、烃稀释剂、石脑油和其它轻馏分石油馏分等混合物。(G/TBT/N/UGA/1474)
2021年10月25日,乌干达国家标准局通报了有关“DUS2377:2021,《烃类润滑剂基础油特性鉴定标准指南》,第一版”。标准草案提出了涉及物理、化学和毒理学的测试方法,用于表征从各种精炼工艺(包括再精炼废油和精炼原油)中提取的碳氢化合物润滑油基础油的特性。该指南不包含限值,也无意涵盖可采用的所有测试;它描述了影响润滑剂性能和安全处理的润滑剂基础油重要参数的第一步。该指南仅适用于基础油,不适用于成品润滑剂。指南不包括含有可检测到的酯类、动物脂肪、植物油,以及用作润滑剂或与润滑剂混合的其他材料的基础油。指南适用于由烃类组成的基础油,这些基础油用于配制包括汽车和工业润滑油在内的产品。虽然该指南并非旨在涵盖所有基础油粘度等级,但它涵盖了汽车和工业用油配方中使用的大部分黏度。这些基础油通常在100℃时的黏度约为2mm2/s至40mm2/s(cSt)(100℉时为50SUS至3740SUS)。(G/TBT/N/UGA/1478)
2021年10月25日,乌干达国家标准局通报有关“DUS2372:2021,汽油、煤油、航空涡轮燃料和馏出燃料中(硫醇)硫的标准测试方法(电位法),第一版”。该标准草案包括了汽油、煤油、航空涡轮燃料和硫醇硫质量占比为0.0003%-0.01%的馏出燃料中硫醇硫的测定。有机硫化合物(如硫化物、二硫化物和噻吩)不会产生干扰。硫元素质量占比小于0.0005%,不会产生干扰。如9.2所述,如果不去除硫化氢,将产生干扰。(G/TBT/N/UGA/1482)
2021年11月3日,乌干达国家标准局通报有关“FDUS2347:2021,电气绝缘液体取样、试验方法和规范的标准指南,第一版。”该最终草案描述了电缆、变压器、液体断路器和其他电气设备中使用的电绝缘液体的测试方法和规范,其中液体用作绝缘介质或传热介质,或两者兼而有之。本指南旨在概述可用试验方法的适用性。如果有一种以上的方法可用于测量给定的特性,则描述了它们的相对优势,以及实验室便利性、精度(95%置信度),和对特定类型电气绝缘油的适用性。该指南分为以下几类:取样实践、物理试验、电气试验、化学试验和规范。(G/TBT/N/UGA/1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