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修订《畜牧卫生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7-31 09:10:14来源:浏览次数:571
2019年7月29日,韩国食药管理局(MFDS)发布了修订《畜牧卫生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
1.改善新卫生教育方法:原细则规定畜产经营从业者必须在申请营业许可前接受新卫生教育;新的规定允许从业者如事先不便接受教育,可以在获得营业许可3个月内接受新卫生教育。
2.放宽委托加工限制:对加工后已包装完毕的畜产品,如果进一步杀菌、灭菌等处理,允许产品加工厂商部分委托生产。
3.放宽对畜产品营业场所的限制:在不影响动物卫生的前提下,允许畜产品营业场所存在用于其他用途的已隔离的设备设施和场地;中秋、春节前后14天内,允许畜产品经营者扩大营业场所,在申报营业场所之外的特定场所进行经营。本次修订的其他内容还涉及产品运输、检验要求等方面。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99/view.do?seq=43609&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