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订丙烯腈等残留农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06 09:03:37来源:海关总署浏览次数:540
2019年2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228第6号通知,修订食品及添加剂规格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根据“食品卫生法”(1947年第233号法令)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对农药丙烯腈、农兽药乙螨唑、农药灭螨猛、农兽药除虫脲等5种农兽残留设定了新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限量要求详见: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0500/000484326.pdf
(2)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订表中规定的残留限量加严的自本公告发布日起6个月后(2019年8月28日)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0500/0004843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