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 33项医改举措维护和促进群众健康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15 10:31:19来源:河北日报浏览次数:482
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以来,我省群众就医负担逐年下降,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所占比重由2009年的47.4%下降到目前的32%,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显著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逐步增强。
《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聚焦破除最突出、最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障碍,从八个方面入手,提出了33项改革举措。根据意见,我省将全面推开以人财物统一管理、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为核心的医联体建设,并不断完善医联体外部治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利益引导和考核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合理诊疗秩序,促进上下联通、防治融合,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为群众提供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同时,将在全省推广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建立健全村医准入条件和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完善大学生村医激励机制,畅通进出渠道,实现所有行政村配备1名村医全覆盖。
在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方面,我省明确提出由1名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工作,推动各市、县建立强有力的医改领导推进机制,全面推行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效发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据介绍,2020年,我省二级以上政府办公立医院将全部实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在保障公立医院运行高效方面,我省将推进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强调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总量内自主分配。
为强化医保激励和约束作用,我省将建立预付周转金制度,医保经办机构向未纳入医联体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周转金;实行医保基金结余奖励政策,对未纳入医联体的医疗机构,年终将结余的医保资金,按不低于60%的比例奖励医疗机构;探索开展药品耗材采购由医保部门直接结算,切断医院与药品耗材生产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
为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我省还将加强药品储备管理、定点生产、应急生产和协商调剂,鼓励企业加快新药研发和高质量仿制药生产,保障常用药、低价药等药品供应。统一医联体内用药目录,及时动态调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增加基层用药种类,方便群众就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