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
作者:发布时间:2019-07-26 09:22:58来源:河北日报浏览次数:560
7月16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公安厅3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从7月15日至10月15日。河北省范围内凡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游泳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洗车等服务并开展预付卡消费业务的经营者,均列入本次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以下8种违法行为:一是未经登记注册或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无证照经营者;二是未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发卡备案的经营者;三是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投诉反映强烈的经营者;四是未履行法定程序易名换主、地址变更的经营者;五是因停业、歇业或者场所迁移等原因,未对消费者说明原因,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经营者;六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经营者;七是不以经营服务为目的,“恶意圈钱”“卷款跑路”的经营者;八是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经营者。
整治行动将突出重点,强力有序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专项整治的重点、原则和方法步骤。凡涉及重点整治的8种违法行为的,各部门要按法律法规,依法立案查处,列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不得在全省任何地域从事经营活动,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把专项整治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各级要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置单用途预付卡消费相关投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遇到突发和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快速查办,回应社会关切。
注重营造氛围,会议强调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理性消费意识;要强化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曝光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让违法犯罪人员无可乘之机、无立足之地,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