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措并举整治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09 10:39:02来源:中国医药报浏览次数:482
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深刻认识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的危害,多措并举推进整治工作。
《通知》提出,要强化日常监管,明确省市县三级监管责任清单,建立监管事项风险台账,突出风险点,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覆盖率,省市县三级协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检查重点,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河北省药监局以县级企业及分支机构为重点,全年完成对100家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市、县市场监管局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单体药店诊所和连锁药店加盟店为重点,完成辖区内全部药店和重点区域诊所全覆盖检查,加大对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审核和延伸检查。加强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以近三年国家和河北省抽检不合格品种、市场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其他企业同品种价格的药品和易回流的心血管类药品为重点品种,结合专项整治完成监督抽检任务。注重科学,发挥抽检数据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执法联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河北省各级药监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调查处置到位,能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此外,案件查处要坚持“三个一律”:凡从非法渠道购药的,一律撤销GSP证书;凡涉及非法经营假药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涉及吊证及刑事犯罪的,除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外,一律将单位直接负责人列入“黑名单”,给予一定期限的禁业限制。
根据《通知》,河北省药监局将创新智慧监管,在6月底前开发建成药品流通追溯系统,完成与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ERP系统的对接,实现对企业药品进销存数据的远程实时监控,以及对全省流通领域的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