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将“全量归集、一码关联”
作者:发布时间:2019-04-19 10:42:50来源:河北日报浏览次数:485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市场信用管理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河北省将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和配套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量归集、一码关联”,初步形成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完整闭环。
健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按照“全量归集、一码关联”的总体要求,健全以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名称为索引的统一代码制度,完善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数据标准,提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一网归集、三方使用”的总体要求,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应用和管理,深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共享应用,解决市场主体信息碎片化、分散化、条块化、区域化问题,发挥事中事后监管顶层设计的平台作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河北省法人库和河北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构建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全省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强化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统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违法失信惩戒措施,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面嵌入各项业务流程,实现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的规范统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信用中国(河北)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与各政府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实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