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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进口增值税再度下调

作者:发布时间:2019-04-01 13:52:07来源:河北日报浏览次数:696

从石家庄海关获悉,自4月1日起,海关将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原适用16%、10%增值税税率的,分别下调至13%、9%。这是继2018年5月1日我国下调增值税后再次下调增值税,进口企业和消费者都将享受到减税带来的实惠。

以2018年石家庄海关进口货值进行静态测算,该政策实行后,将为企业减少约32亿元的进口增值税,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消费者也能分享政策红利。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进口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同步下调,将进一步减轻消费者税负,有利于促进消费,满足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石家庄海关提醒进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为保证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进口的,如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