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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企发展 各部委亮出哪些新招?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13 16:42:55来源:中新网浏览次数:458

      民营企业座谈会结束后,民营经济如何发展壮大成为举国关注焦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一连三个铿锵有力的“没有变”和6方面政策举措着实让民营企业家提神振气。连日来,中央各部委及最高法、工商联纷纷推出新举措,力挺民营经济。

 
税费改革:减字当头
长期以来,税费让不少民企“负重前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今后税务部门为企业减税降负将“更大规模”“实质性”“普惠性”,会主动向政府建议及帮助企业申请缓缴税款。
为了让“走出去”企业轻装前行,《“走出去”企业税收指引》迎来更新,在目前发布81份国别税收投资指南基础上,税务部门于年内将再更新和发布20份左右;继续落实与11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降低通关费用,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等亦列入落实清单。
社保费征收,民间有猜疑种种,王军以“三确保”回应: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缴费方式稳定,同时考虑降低社保费率。
实招不仅来自税务总局。商务部部长钟山表态将取消商务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承诺,年底前将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再取消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达10%以上。
 
融资维艰:组合牌破冰
“融资高山”反映出多重矛盾问题叠加,“一行两会”担子不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提出了“三支箭”组合:信贷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针对融资痛点一同发力。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则给出了三个“分数”: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流动性风险又何尝不是民营企业家的“老大难”?郭树清表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发布即旨在化解此难题。
 
营商环境:打破“三重门”
为打破横亘在民营经济中的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多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做几件大事:
 
——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司法部部长傅政华表示年底前完成清理,并将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明确表态,将进一步打破电信、军工领域民营企业准入障碍,如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将正式商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称,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并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他还透露,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政策文件,以加强政商沟通。
 
——推进“照后减证”。今年11月10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开始在全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
 
——帮民企开拓多元化市场。商务部致力于推进“三项建设”,即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网络。
 
——鼓励民企参与“混改”。国家发改委将在做深做实前三批电力等7个重点领域的50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础上,尽快启动第四批试点。
此外,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表示,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内部秩序,助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政策执行:落地、落细、落实
在政策执行方式上,各相关部门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一个词概括就是:务实忌虚。
国家发改委将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办理平台全覆盖;商务部将培训约30个行业供应链协同平台,让中小民营企业交易成本下降10%左右;司法部将持续推进 “三网融合”“一网通办”;税务部门年底前将再取消20项资料证明事项,办税时间再压缩10%……
 
人身和财产安全:安全是基本保障
为回应总书记专门提到的甄别纠正错案冤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小组”已全面投入工作。在最高法指导下,各地法院均加大了涉民营企业家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同时,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年底前,司法部将组织律师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今后,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司法部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财产类别,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