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的香水被欧盟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17 00:00:00来源:浏览次数:537
通报日期: | 2019-05-17 |
产品类别: | 化妆品R(ICS:71.100.70) |
产品名称: | 香水 |
通报国家: | 捷克共和国 |
存在风险: | 化学风险 |
采取措施: | 从市场撤回(强制) |
通报原因: | 该款香水中含有致敏物质香水芳樟醇、丁苯基甲基丙醛、右旋柠檬烯、水杨酸苄酯、α-异甲基紫罗酮、苯甲酸苄酯、柠檬醛、香茅醇、香叶醇、己基肉桂醛和丁子香酚(测量值分别为0.3 %, 0.066 %, 0.066 %, 0.021 %, 0.013 %, 0.0094 %, 0.0076 %, 0.0065, 0.003 %, 0.0020 % 和 0.0017 %),以上成份未显示在产品成份配表中。因此,使用者在使用产品后,有引起过敏反应的风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