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的香水被欧盟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17 00:00:00来源:浏览次数:396
通报日期: | 2019-05-17 |
产品类别: | 化妆品R(ICS:71.100.70) |
产品名称: | 香水 |
通报国家: | 捷克共和国 |
存在风险: | 化学风险 |
采取措施: | 从市场撤回(强制) |
通报原因: | 该款香水中含有致敏物质芳樟醇、右旋柠檬烯、磷酸酯、香茅醇、己基肉桂醛和新铃兰醛(测量值分别为0.40 %, 0.25 %, 0.20 %, 0.16 %, 0.089 %和0.045 %),以上成份未显示在产品成份配表中。因此,使用者在使用产品后,有引起过敏反应的风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