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的香水被欧盟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15 00:00:00来源:浏览次数:296
通报日期: | 2019-03-15 |
产品类别: | 化妆品(ICS:71.100.70) |
产品名称: | 香水 |
通报国家: | 捷克共和国 |
存在风险: | 化学风险 |
采取措施: | 从市场撤回(强制) |
通报原因: | 该款香水中含有致敏物质己基肉桂醛、新铃兰醛、芳樟醇、苯甲酸苄酯、香豆素、羟基香茅醛、香茅醇、丁子香酚、香叶醇、异丁子香酚、α-异甲基紫罗兰酮、苯甲醇和D-柠檬烯(测量值分别为0.2 %, 0.1 %, 0.08 %, 0.04%, 0.04%, 0.04%, 0.03%, 0.03%, 0.02%, 0.006%, 0.005%, 0.005%和0.002 %),以上成份未显示在产品成份配表中。因此,使用者在使用产品后,有引起过敏反应的风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