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的香水被欧盟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14 00:00:00来源:浏览次数:276
通报日期: | 2018-12-14 |
产品类别: | 化妆品(ICS:71.100.70) |
产品名称: | 香水 |
通报国家: | 捷克共和国 |
存在风险: | 化学风险 |
采取措施: | 从市场撤回(强制) |
通报原因: | 该款香水中含有致敏物质丁香通(测量值为:0.14%)、芳樟醇(测量值为:0.01%)、柠檬烯(测量值为:0.004%)、香茅醇(测量值为:0.002%)和香叶醇(测量值为:0.001%)、,而产品的成份说明中并未显示上述致敏物质。因此,可能引起使用者的过敏反应。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