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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注点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19 10:14:28来源:国门时报浏览次数:822

巴西

 

修订化妆品类产品的禁用物质清单

 

主要情况:2021年8月11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通过联盟官方公报发布第529号通知,修订洗浴用品、化妆品和香水的禁用物质清单,规定禁止在个人护理产品、化妆品和香水中使用具有危险特性的物质。同日,ANVISA发布第530号通知,就部分用于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中的化学品使用限制条件作出规定,同时列出在免冲洗类产品中含量超过0.001%或在冲洗类产品中含量超过0.01%即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注的香精或香气成分清单(包括戊基肉桂醛、茴香醇、肉桂醇等),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海关提醒:此次修订主要列明了禁止或限制在个人护理产品、化妆品和香水中使用的物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及时关注,针对化妆品类产品的禁限用物质清单进行梳理、对照,及时对产品进行合规性验证和产品配方进行调整,确保出口产品符合出口目的国要求。 

 

韩国 

 

限制销售可能被误认为是食品的化妆品 

 

主要情况:2021年8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发布《化妆品法》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1)拟申报特殊性化妆品销售业者必须具备设施标准及特殊性化妆品配方管理师的资质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2)针对一般消费者销售的化妆品,在符合特殊性化妆品经销商要求的基础上增加禁止任意混合和分装,并报告原料清单的义务;(3)针对固体肥皂等总理令规定的化妆品,豁免1次包装的记录、标示事项;(4)限制销售可能被误认为是食品的化妆品;(5)赋予特殊性化妆品销售商以动物试验过的化妆品流通、禁止销售的义务;(6)制定若申请人在化妆品营业注册(申报)及功能性化妆品审查等过程中故意以虚假、隐瞒等不正当手段接受审查时,将取消审查,并对违反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7)增设化妆品生产商、化妆品责任销售商和针对化妆品销售商违反义务培训的罚款规定。 

海关提醒:此次修订主要是限制销售可能被误认为是食品的化妆品,并增设了对化妆品生产商等罚款规定。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对出口可能被误认为是食品的特殊性化妆品,商化妆品责任销售商采取相关应对性措施,避免出现被误认为是食品的情事,及时规避退运、销毁等风险。 

 

韩国 

 

修订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检测分析指南 

 

主要情况:2021年7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发布通知,修订《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检测分析指南》。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为将化妆品中禁用稳定剂1,4-二氧六环(1,4-Dioxane)检测方法修订为选择性离子检测法(SIM法),同时将检测精度提高至0.1ug/kg。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海关提醒:此次修订主要修订了禁用稳定剂1,4-二氧六环(1,4-Dioxane)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精度。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及时关注,针对检测方法和检测精度的调整,及时对接检测部门进行调整,确保出口产品符合出口目的国要求,及时规避退运、销毁等风险。 

 

台湾地区 

 

发布2项化妆品推荐检验标准 

 

主要情况:2021年8月27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2项化妆品推荐检验标准,分别为《化妆品中染发剂的检验方法》(RA03D010.001)、《化妆品中果酸成分的检验方法》(RA03A001.002),分别适用于化妆品中4,4'-methylenedianline等22种染发剂的检验、化妆品中乙醇酸(glycolic acid)、苹果酸 (dl-malic acid)、乳酸(lactic acid)及柠檬酸(citric acid)的检验,具体方法分别为LC-MS/MS和HPLC法。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同时说明在制订官方强制检验标准之前,推荐各检验机构使用上述标准进行相关产品检验。 

海关提醒:此次主要修订了化妆品中染发剂和果酸成分的检测方法。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及时关注,针对检测方法调整,及时对接检测部门进行调整,及时规避退运、销毁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