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通报我国玩具产品情况分析及应对措施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17 14:51:23来源:浏览次数:1072
玩具,顾名思义是游戏(玩耍)的器具,颇有历史渊源。《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将玩具定义为:“设计或预定为14岁以下儿童游戏中使用的产品”。玩具产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因此世界各国都将玩具列为重点监管产品。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玩具制造国和出口国。近几年欧盟非食品类产品快速预警系统(The Rapid Alert System for dangerous Non-food Consumer Products 以下简称RAPEX)对我国产品通报中玩具产品数量都是最多的。本文梳理分析2020年欧盟通报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玩具产品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通报概况
2020年,RAPEX共发布2228起通报,玩具产品通报共602起,占总通报数27.10%,对中国的玩具产品通报共476起(包括中国台湾1起,中国香港2起),占玩具产品总通报的79.07 %。
2019年,RAPEX共发布2161起通报,玩具通报共644起,占总通报的29.80%,对中国的玩具产品通报共564起(包括中国台湾1起、中国香港1起),占玩具通报的 87.58%。2020年较上年总通报数同比增长3.10%,玩具产品通报总数同比下降6.52 %。
中国玩具产品被通报数量同比下降15.60 %。
二、通报国家
2020年,共有27个国家对中国玩具产品进行了通报。通报量居前五位的分别是:波兰72起,占中国被通报玩具数的 15.13 %;英国72起,占比为15.13 %;塞浦路斯56起,占比为 11.76%;匈牙利49起,占比为 10.29 %;荷兰37起,占比为7.77 %。上述5个国家通报中国玩具数量共286起,占中国被通报玩具总数的60.08 %。
三、风险类型
根据RAPEX通报风险分类,2020年中国玩具产品被通报的原因,其中,有部分产品有多种风险共同被通报。其中,因小部件脱落引起的窒息危害(221起)和化学危害(214起)风险比较显著。在化学危害中,以塑料玩具和包含塑料玩具的邻苯二甲酸酯超标最多。
四、通报原因
2020年我国玩具产品被通报主要原因是不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343起)、机械物理性能(EN71-1标准)(261起)、REACH法规(149起)、特定元素迁移(EN 71-3标准)(38起)、电动玩具的安全性(EN 62115标准)(29起)等,涉及主要指令/法规/标准。
五、案例分析
英国通报了我国出口的毛绒娃娃(A12/01665/20)。该玩具产品小零件(棒棒糖,眼镜上的螺丝)易从玩具上拆卸。儿童将其误食后有可能造成窒息的风险。此外,该产品含有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41.9%),该类邻苯二甲酸酯可能危害儿童的健康,可能对其生殖系统造成损害。该产品还包含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0.24%)。该邻苯二甲酸酯可能危害儿童的健康,可能对其肝脏造成损害。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 71-1的要求。
六、应对措施
国外玩具标准、法规、指令发布和更新频繁,从2020年欧盟通报数据分析发现欧盟玩具安全指令、EN71-1标准、REACH法规对出口企业影响最大。海关提醒相关企业:
首先,“放眼世界”,密切关注玩具指令/法规/标准的更新情况,如英国脱欧后产品需符合UK法规。欧盟标准要求较高,变化快,检测严,程序复杂。我国对欧盟出口企业需了解产品被通报原因,跟踪欧盟相关标准,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积极参与行业国际标准的制定与竞争,维护企业的权益。
其次,提升“内功”,要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产品风险评估自控机制,对高风险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和前置检测,避免损失。加强产品原料的监控管理,按照输入国的禁限用物质清单进行自查对比,并选择合适的原料规避可能产生的质量风险,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安全质量。提高研发能力,在开发新产品时,要按照输入国最新法规进行安全性评价,确保产品的安全。
最后,“抱团取暖”,建议企业积极借助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平台,加强技术法规标准最新资讯、法规解读、行业培训、工艺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合作,协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共同打造“中国制造”名片。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