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口新规
作者:发布时间:2020-04-05 12:52:31来源:商务部网站浏览次数:562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