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对华禁运政策特征分析
作者:发布时间:2020-03-02 16:03:47来源:浏览次数:1673
美国对华禁运的决策、执行环节,在理论(决策、立法)及实践(出口管制)方面已经相当成熟。从整个政策体系的实际运作及时间线索看,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征。
1 更加全面,力求实现“全方位”管制
从政策制定方面看,第一,政策过程不断完善。对华禁运政策的出台已形成非常成熟的政策过程,通过制定与发布相关评估报告奠定政策基调与方向,然后逐步推进立法进程为政策实施提供权威稳定的法律依据,最后在相关法律、条例的基础上将政策落到实处,并依据现实情况与各方建议报告不断调整策略。第二,政策内容更加细致。这主要体现在禁运依据、禁运范围、具体管制程序等方面。从政策依据来看,《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的出台为出口管制提供了长期有效的正式法律依据,依据原有法案条例制订且正在实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在新的法律框架下继续生效。从涉及范围来看,首先,特朗普政府将有关国家安全的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正式纳入管制领域,可能用于军事用途的敏感技术也将被全面管制;其次,实体清单与出口管制商品清单协同作用显著,特朗普政府列入实体清单的中国机构涉及了电子、航空航天、贸易、光学、计算机、能源、石墨烯、机械仪器、通讯、金融、物理、化工等12个行业领域,这些领域与美国出口管制的重点领域基本吻合;再次,在可能用于军事最终用途的军民两用物品方面,需对所有美国武器出口禁运国家(包括中国在内)进行特别许可证的审核确定。从管制流程来看,一方面,出口审查在原有基础上建立跨机构审查制度,以解决管制效率低下的问题;另一方面,出口许可引入“重大不利影响”作为拒绝许可的理由。
2 更加严厉,用“全面竞争”替代“竞争与合作”
从政策演变方面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美国的对华禁运就从未停止,基于冷战前期、冷战后期、冷战结束后不同的战略需要与现实情况,相关政策也经历了从严厉到宽松再到严厉的多次转变。奥巴马执政时期,虽然两国关系趋于平稳,中美两国在高层军事往来和防务领域的合作有所发展,但由于两国在战略上的分歧,美国对华禁运政策并没有实质改变。
纵观政策历史,当中美关系趋向缓和时,美国相关政策就会相对放松,而当中美之间矛盾和冲突加大时,美国相关政策就会相对严格。中国的崛起改变了中美之间的实力结构,加大了中美之间的矛盾和分歧。从奥巴马政府“竞争与合作”的立场,到特朗普政府“全面竞争”的立场,标志着美国对华禁运政策也由相对宽松的状态进入到了严厉苛刻的状态。
3 更加深入,试图通过国际合作实现联合禁运
美国的对华禁运政策不仅仅是在本国范围内实施的,更是美国在其主导的西方政治经济体系势力范围内实施的。2018年10月1日,加拿大加入美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贸易协定,此前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更名为“美墨加协定”。该协定是在美方倡议和主导下建立的全新多边贸易协定,其中第32.10条款(Non-Market Country FTA)规定,协议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国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则其它成员国可以在六个月后退出并建立其自己的双边贸易协定。这一条款被普遍认为是针对中国,以达到美国阻止墨、加两国与中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目的。也就是说,在国际社会普遍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情况下,如果墨、加两国想和中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就会承担与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破裂并对国内经济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将第32.10条款称为“毒丸”条款,并称将进一步在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协定中推广。
不仅如此,美国与欧盟和日本也在不断达成进一步的贸易合作,试图“围堵”中国。早在2018年7月,日本和欧盟就通过签署《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取消双方90%以上的关税。同月,美国以暂收汽车和钢铝关税为条件向欧盟换取进口更多的美国大豆和天然气,并期望与欧盟建立“零关税”框架。2019年10月,美国和日本在白宫签署新的日美贸易协定,主要内容围绕农产品出口和电子贸易,日本向美国大规模开放农产品市场,并以美墨加协定设定的规则为标准规范美日电子贸易行为。可以看出,建立新的多边贸易体系正在成为特朗普政府削弱中国在全球贸易和产业供应链地位、在全球贸易格局中孤立中国的重要手段之一。
来源:经贸风险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