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台湾地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薄膜、片材和带材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作者:文 璐编译发布时间:2016-12-19 14:42:02来源:美国联邦公报浏览次数:642
2016年12月9日,美国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薄膜、片材和带材(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film, sheet and strip)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维持初裁结果,裁定涉案企业Nan Ya Plastics Corporation在调查期内不存在倾销,涉案企业Shinkong Materials Technology Corporation在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3920.62.00.90项下的产品。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的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001年6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台湾地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薄膜、片材和带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程序。2002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02年7月15日,美国商务部修改该案终裁结果并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5年9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台湾地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薄膜、片材和带材启动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8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台湾地区的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