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钢丝衣架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2014-2015)
作者:许 立编译潘晓君校对发布时间:2016-11-23 16:09:57来源:美国联邦公报浏览次数:582
2016年1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作出第7次反倾销行政复审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Shanghai Wells Hanger Co., Ltd./Hong Kong Wells Ltd.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49.40%。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号7326.20.0020、7323.99.9060和7323.99.9080项下产品。
2007年9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美国企业M&B Metal Products Company, Inc. 于2007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3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华钢丝衣架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公告。2008年8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华钢丝衣架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公告,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5.44%~186.98%。2008年9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本案反倾销终裁结果作出了修正,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修改为15.83%~187.25%。2015年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华钢丝衣架第7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公告,共涉及包括Shanghai Wells Hanger Co., Ltd.和Hong Kong Wells Ltd.等在内的46家中国企业。2016年1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基于本次行政复审立案申请方于2015年12月16日提交的撤诉申请,决定撤销对Shanghai Wells Hanger Co., Ltd.和Hong Kong Wells Ltd.除外的44家中国企业的第7次反倾销行政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