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作者:潘晓君编译许 立校对发布时间:2016-10-17 09:58:24来源:欧盟委员会网站浏览次数:561
2016年10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oyota Material Handling Manufacturing Sweden AB和PR Industrial S.r.l.,两家公司代表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以上的欧盟生产商于2016年7月12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hand pallet trucks and their essential parts)进行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427 90 00和ex 8431 20 00;欧盟TARIC编码为8427 90 00 11、8427 90 00 19、8431 20 00 11和8431 20 00 19。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调查期结束。
2004年4月29日,欧盟对华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月27日,欧盟对华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适用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9.7%~49.6%。2005年7月18日,欧盟对华手动叉车及其主要配件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涉案产品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7.6%~46.7%。2011年10月10日,欧盟作出该案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