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全球价值链,WTO当有大作为
作者:发布时间:2021-04-29 11:17:36来源:国际商报浏览次数:1357
在分析当前重组全球价值链时,必须考虑与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相关或无关的原因。此外,世贸组织(WTO)一些成员为应对疫情而出台的政策表明,成员间的政策有时缺乏国际协调。有些企业为了应对产品供应短缺问题,对基本医疗产品实施出口限制,政府政策和企业行为推高了关键必需品的世界价格,使依赖进口的低收入国家获得这些必需品变得更加复杂。为此,如WTO这样的国际组织可以发挥作用,减少此类事件的影响,并协调政策,保证关键必需品的全球供应。
突破出口限制促进国际合作
在克制使用出口限制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疫情危机期间,各国对关键必需品的出口限制急剧增多,并引发制造业回流本国生产这些产品的争论,因为它暴露了在严重短缺情况下全球价值链的脆弱性。虽然政府实行出口限制,试图避免必需品严重短缺,保持国内价格较低水平,但出口限制在疫情大流行时未必奏效,原因有很多。
出口限制带来的第一个问题是给贸易伙伴带来负面影响。成员无论大小,减少基本药物、防护装备出口,将推高世界价格。进口商特别是生产能力有限的最不发达经济体将遭受损失,无法获得基本药品和医疗设备。
出口限制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可能适得其反,减少国内关键必需品的供应。通过调低国内价格和出口限制,国内企业增加产量和投资新产能的积极性被抑制,并助长非法走私行为。从长远来看,出口限制引发比较优势动态丧失,因为这促使其他成员采取措施鼓励国内生产。
出口限制带来的第三个问题是可能引起贸易伙伴针锋相对的报复,并引发贸易战。例如,医疗设备出口商在中间投入品进口时面临报复性限制,自身的生产链遭受破坏。当危机转为全球性时,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放大出口限制对世界价格影响。价格可能螺旋上升,从而破坏出口国的价格。新冠肺炎疫情危机期间,一些成员担心粮食短缺,对农产品实行出口限制。这一单边行动产生了倍增效应,食品价格推高,出口商实施限制来应对,进口商减少保护,寻求进一步的激进贸易政策。
WTO规则为成员实施出口限制提供灵活性。《关贸总协定1994》第11条广泛禁止出口禁令和限制,但允许成员暂缓适用,以防止或缓解食品或其他基本产品严重短缺。如果成员暂时限制食品出口,《农业协定》要求它们适当考虑其他成员的粮食安全需要。WTO规则还有更一般性的例外,这些例外可用于证明出口限制是正当的,只要这些限制不构成成员之间任意或无理歧视的手段,或对国际贸易变相限制。作为一般例外,《关贸总协定1994》第20条允许成员在产品严重短缺和维护人类健康的情况下采取出口限制。
虽然出于紧急原因对出口限制的纪律豁免似乎为成员提供了政策空间,但经济分析表明,这种豁免可能适得其反。出口限制降低国内关键必需品的生产并引发贸易战。此外,如果净出口国在危机期间限制出口,那么净进口国难以承诺低水平的贸易壁垒。与单边行动相比,全球合作是更好的解决办法。
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背景下,为了应对出口限制的激增,二十国集团(G20)、WTO等国际组织加强出口限制国际协调,呼吁保持必需品贸易的流动,包括尽快取消对必需品的出口限制。G20贸易部长表示采取行动支持世界贸易和投资,以应对新冠疫情,减少出口限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WTO联合呼吁成员政府取消医疗用品和食品的贸易限制,并对贸易融资供应下降表示关注。世卫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气象组织承诺共同努力,尽量减少政策措施对医疗用品和食品流动的影响。WTO、世卫组织和粮农组织呼吁各国政府尽量减少新冠疫情相关边境限制对食品贸易的影响。WTO和世界海关组织承诺共同努力提高透明度,通过成员分享采取贸易措施的信息,促进医疗用品、粮食和能源等基本物品贸易。WTO和世卫组织共同努力,确保重要医疗用品和其他货物和服务正常跨境流动,尽可能促进供应,并减少全球供应链不必要干扰。WTO和国际商会呼吁采取更多的贸易行动,确保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并宣布虚拟商业圆桌会议,向成员政府提供具体建议。WTO成员陆续提出一些集体倡议,旨在加强国际合作,对必需品保持开放,促进医疗用品、服务和设备跨界流动,并维护农业供应链,加强粮食安全。
强化市场供应助力国际协同
在促进关键必需品供应方面开展国际合作。国际合作可帮助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提高全球价值链的稳健性。同时,国际合作有助于提高政府干预的有效性,以确保关键必需品的供应。
除出口限制外,确保关键必需品供应的政策还有重组全球价值链、推动制造业回流或再外包、税收优惠、成本分摊、本地化要求、贸易救济措施、关税和投资措施。新冠疫情暴发以来,WTO和其他国际组织已尽力监测成员实施贸易措施情况。这些措施大多由多边纪律涵盖,同时也为成员鼓励投入供应来源多样化、建立库存或采用灵活生产技术,提高全球价值链稳健性留有相当大的政策空间。开展国际合作可以提高政策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帮助成员政府避免使用代价高昂和无效的制造业回流或再外包政策。
第一,政府可以采取措施提高全球价值链的稳健性。在全球价值链的国际层面,成员政府可以合作收集和分享关于上游产业的潜在集中和瓶颈信息,或开展压力测试帮助企业系统监控市场供求状况,识别其在全球价值链中位置,以便企业调整生产并响应需求变化。成员政府需要建立信息系统,准确了解全球价值链的库存以及产出水平,而这需要企业、政府以及政府之间的合作。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G20建立了“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旨在促进收集和分享全球农业市场信息,帮助各国生成有价值的信息,并创建国际专家网络,为制定协调应对冲击的政策提供信息。
第二,政府加强合作促进关键必需品贸易。成员的边境口岸必须保证供应链的连续性,加快关键必需品的通关速度。监管、认证、标准互认有助于减少不利的贸易限制影响。技术标准和监管制度合作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包括相互承认、国际监管合作、制造业良好实践、联合便利学习等,并确定成员监管制度在取得预期成果方面同等。成员间可进一步探讨协调紧急方案,加快危机期间药品、医疗用品和食品的清关,明确界定和简化海关手续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关键人士提供跨境安全流动便利。同时,全球应采取集体行动,推动药品和医疗用品贸易自由化的单边临时措施永久化。
第三,开展关键必需品的国际储备合作。欧洲防控新冠疫情经验表明,关键必需品储备的国际合作非常重要,经过短暂的不合作,欧盟成员迅速恢复了合作。物品储备预期短缺可能进一步加剧出现物品的实际短缺情况。为紧急用途储备基本药物是有效的,药物的储备应设在中央政府一级,同时基于流行病学所需的适量水平。新冠肺炎疫情危机表明,在正常时期和紧急状态下,成员在技术法规和相关生产工艺标准上开展多边合作,可以带来可观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