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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华无缝碳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征税

作者:王 欢编译发布时间:2016-07-25 08:44:39来源:巴西官方公报网浏览次数:607

 

 
2016721日,巴西官方公报发布巴外贸委员会于2016720日作出的第65号决议,结束对原产自中国无缝碳钢管(葡语:aço carbono não ligado, sem costura)的反倾销调查,并对该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外直径不超过374毫米的无缝碳钢管,南共市税号为7304.31.107304.31.907304.39.107304.39.207304.39.90。具体征税额度如下表所示:

生产商/出口商
征税额度(美元/吨)
扬州龙川钢管有限公司
1009.29
杭州浙东钢管制品有限公司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无锡江南高精度冷拔管有限公司
1356.90
 
公告附件所列生产商/出口商
1356.90
其他
1356.90

2015914日,巴西发展工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外贸委员会2015年第58号令,对进口自中国的无缝碳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