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修改对华府绸织物反倾销税率
作者:王 欢编译发布时间:2016-06-07 08:51:25来源:译自INDECOPI官网浏览次数:603
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于2016年5月23日通过087-2016/CDB-INDECOPI号决议,修改由0124-2004/TDC-INDECOPI号决议设置、并经105-2010/CFD-INDECOPI和021-2016/CDBINDECOPI号决议延长征收的对原产自中国府绸织物的反倾销税率,将税率从每千克1.29美元下调至每千克1.09美元。上述修改自决议在《秘鲁人报》刊登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为符合如下条件的坯布:用于生产服装的幅宽小于1.8米、单位克重在90~200克/平米之间的本色或染色、涤棉混纺(涤重量比超过50%)的平纹织物,具体税则号为5407.81.00.00、5407.82.00.00、5512.11.00.0、5512.19.00.00、5513.11.00.00、5513.21.00.00、5514.11.00.00和5514.21.00.00。
INDECOPI于2004年5月通过0124-2004/TDC-INDECOPI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的用于生产服装的府绸织物征收反倾销税(离岸价的27%)。2010年5月,INDECOPI在日落复审中做出105-2010/CFC-INDECOPI号决议,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并将反倾销税改为每千克1.29美元,为期5年,到2015年5月31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