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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海外并购潮带来的喜与忧(下)

作者:发布时间:2016-11-29 17:01:13来源:国际商报浏览次数:759

  

专家圆桌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莫林弟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投资研究部主任 刘英奎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研究员 闫实强

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郝俊波

(排名不分先后)

伴随着中企海外并购风生水起、阔步向前,一些发达经济体的政治家感到不安,高科技优势流失、西方社会商业模式崩塌等声音日渐喧嚣,甚至导致部分经济体频频为中企并购行为设置障碍,给中企海外并购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发达经济体的担忧究竟是反全球化的偏执心态使然,还是确有道理?中企如何跨越国外的重重投资壁垒,实现“走出去”的“量”“质”齐升?本报特邀业内专家,就上述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中企海外并购缘何频频“触礁”?

国际商报:近期中企海外并购之路并不平坦,其中在德国遭遇的阻力尤为明显。1024日,德国经济部撤销了对中国福建宏芯基金收购德国半导体设备生产商爱思强的许可。不久之后,德国经济部拒绝了为中企收购德国欧司朗旗下照明业务公司发放无害证明,并称将进行深入审查。以往很少干预并购的德国政府为何风格突变?一些国家热衷于为中企跨国并购设置障碍,个中缘由几何?

刘英奎:近期中企跨国并购接连遇挫说明,西方对中资的抵触情绪在不断加剧,以国家安全为由开展审查的案件数量以及“敏感资产”的范围均在不断扩大,以国家安全审查为名的投资审查已成为新型国际投资壁垒。同时,日益活跃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并存、互相影响,中企海外投资正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

国外对中企跨国并购不断设置障碍的原因包括多个方面:一是出于民族文化与民族情感考虑。中企并购的海外企业往往是东道国的知名企业、品牌企业等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历史悠久,有的已成为当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来企业并购容易触及本土文化的敏感神经。二是源于历史的傲慢与偏见。发达经济体对并购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感觉顺理成章,被发展中国家反向并购则从心理上难以承受,说到底这还是一种帝国思维,影响了对外资的吸收。三是不少中企海外并购对象是高科技企业,容易引起国外对自身科技优势丧失甚至是对国家安全的担忧。四是国外通过给中企进入该国市场设置障碍、提高门槛,增加其与中国进行市场准入谈判的筹码。

闫实强:近期中企海外并购受阻的原因包括两方面:第一,中企海外并购总体规模和单个项目规模的持续扩大引起相关国家部分人士的忧虑,导致这些国家投资壁垒加码。今年前三季度,中企海外并购实际交易金额高达674.4亿美元,超过10亿美元的中企海外并购交易逾30宗。这些引人注目的并购项目客观上为相关国家强化监管审查、增设投资壁垒,对本土资源、技术、品牌加强保护提供了口实。

第二,中企海外并购遭遇更多审查也是中企海外并购目标升级的必然结果。目前中企跨国并购越来越多地呈现出战略资源控制、高端技术与品牌收购的特征,随着中企海外并购标的逐渐定位为行业龙头或对该区域市场辐射范围很大的企业,针对中企的审查会越来越多。

具体到德国,最近中企在德国并购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主要原因是中企在德国的频繁收购,引起后者对其技术外流等方面的担忧,从而收紧了审查制度。今年5月美的集团收购德国机器人巨头库卡虽然最终获得德国政府的审批,但德国副总理兼经济部长西格马·加布里尔呼吁欧盟采取措施,赋予欧盟成员国在指定情况下否决非欧盟资本收购权力。德国政治界关于限制中国投资的呼声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德国的外资审查制度收紧,使得中企(特别是国有企业)在德国的并购受到了近年来罕见的严格审查。

莫林弟:德国政府风格突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与该国对中国资本存在顾虑有关。中企海外并购正处于高调、密集、不够隐蔽老道等阶段,甚至引发了国际上对中国资本攫取优质资产的高度警惕。同时,近年来,在很多行业都涌现出巨无霸式的中企,中企规模化经营、全球领先的雄心和极强的市场竞争适应能力,使得包括德国在内的发达经济体的部分政治家感到不安,担忧本国产业丧失国际竞争力。此外,海外媒体负面宣传和部分国内媒体不恰当的宣传也加剧了国外政府的担忧。

郝俊波:今年以来,德国经济景气度不高,为中企并购德企提供了机会。声势浩大的中企并购潮不可避免地触动了德国人的民族情绪,反对中企并购则在表面上安抚了这种民族情绪。因此,拒绝中企并购是德国人不自信的表现,对德国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损失。

中企并购:共赢之举何需担忧?

国际商报:中企通过海外并购可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实现产业链上的企业协同、可持续发展,这是否会对发达经济体的经济构成威胁?有人担心通过向中企变相出卖自身科技优势,可能会毁掉西方社会存在的商业模式,这种担忧有道理吗?抑或这种担忧仅是一种反全球化的偏执?

刘英奎:国外对中企跨国并购的担忧有些杞人忧天,并购之举并不会对西方科技优势和产业发展产生威胁。中企海外并购速度的提升与规模的扩大,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也是中国在多年大量吸收外资之后,回馈国际社会、反哺世界经济发展的有益之举。通过跨国并购,中企在获得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以及品牌、营销渠道等稀缺要素,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拯救了一批东道国企业甚至是产业,稳定了当地就业,受到了合作伙伴以及东道国民众的欢迎。通过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中企为相关经济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国的科技优势与产业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于其内在的综合竞争优势。企业之所以被并购,说明其在相关领域内的国际竞争优势已经弱化,对其进行并购或合资合作不仅不会削弱企业的科技优势,还能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两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新的基础上实现凤凰涅磐。因此,国外对中企并购的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莫林弟:近期中企海外并购之路不平坦很大程度上与国外对中国国家资本巨量布局海外存在担忧有关。中企海外并购是否会造成威胁,不仅要看中企并购后的经营能力及效果,而且要看发达经济体通过市场竞争能否实现进一步发展。总体上看,市场经济下自由竞争会促进全球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企应尽快通过加强科技研发投入、拥有核心技术来增强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

闫实强:中企通过海外并购可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实现产业链上的协同效应和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发达经济体的经济构成威胁。近两年中国海外并购虽然规模有所扩大,但整体而言仍处于初级阶段。此外,这些并购并没有涉及到东道国关键、核心技术,也没有改变西方社会存在的商业模式,因此有人担心通过向中国企业变相出卖自己的科技优势,可能会毁掉西方社会存在的商业模式,自然是杞人忧天,是反全球化的思维在作怪。

郝俊波:以前在传统的制造业领域,因为中国制造的产品价廉物美、竞争力强,导致很多国家本地的相关行业难以为继。如今中国企业又来收购这些国家引以为豪的新技术公司,所以这些国家难免会担心他们最后的阵地——高科技领域也被中国人占领。

让中企“走出去”量增质更优

国际商报:在中企积极“走出去”的当下,其如何跨越国外的重重投资壁垒?如何实现“走出去”的“量”“质”齐升?

刘英奎:国外投资壁垒的形成和制约因素来源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中企要跨越“走出去”的障碍也应多措并举,不仅要依靠自身努力,还要得到政府和中介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多方齐心协力,才能确保中企对外投资“量”“质”齐升。

一是政府要积极推动与重要投资伙伴国的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尤其是要加快中美、中欧之间的BIT谈判,尽早签订BIT,使中企海外投资享受投资前国民待遇。二是积极推动二十国集团国际投资指导原则付诸实施,发出国际BIT谈判倡议,引领国际投资规则制定,确保各国外资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推动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国际投资新秩序。三是充分发挥贸促会等投资促进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国外政府、议会、商协会等中介机构以及民众的沟通,广泛收集国外有关国家安全审查的信息,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四是中企要制定跨国并购规划,做好前期海外市场尽职调查,了解相关国家的外国投资审查制度,制定相应策略应对不确定性风险。同时,仔细考量自身优势,谨慎选择收购对象,避免收购完全不相关行业的公司,有效防范海外并购风险。

闫实强:跨越投资壁垒、实现中企“走出去”的“量”“质”齐升,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联手,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减少各种政策阻力,整合各种资源,促进中企“走出去”。

第一,优化政府政策服务。主要包括对中企“走出去”加强引导,强化服务,加大扶持,提供有效的税收激励,组建境外并购风险基金,加强多双边协定的制度支持等。第二,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包括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境外并购的支持,发挥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的国际化,完善境外投资保险机制。第三,增进企业对东道国的公共关系,通过多种方式正面引导东道国舆论,塑造中企的友好形象,获得东道国政府和民众的支持,与东道国建立牢固的利益、责任和命运共同体,获得东道国社会的普遍认同。第四,充分展示中企开放、科学的企业治理理念与治理结构,提高本地居民在中企员工中的比例,特别是在董事会等领导层中要注意吸纳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本地高级管理人员。第五,中企要根据当地环保要求建立起相适应的国际经营规范与社会责任标准,致力于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与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相融合。

莫林弟:在当前的国际竞争中,中企应该结合自身实力、稳中求进。若存在“走出去”的需求,需多向欧美、日韩等经济体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取经”,研究投资国的法律法规、商业方式和文化等,采取境内与离岸、国有与民营、并购与合资等多种灵活方式,与投资国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中企“走出去”的“量”“质”齐升需要相当长的摸索和实践。国家应进行宏观引导、搭建平台及营造环境,让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郝俊波:克服投资壁垒既需要耐心,又需要熟悉当地国法律的专业人士为企业权益抗争。我国政府可在出台更多扶持政策的同时,以实际行动为中企对外投资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