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修订《食品法典》,我国输韩贸易应如何应对?
作者:发布时间:2020-03-19 09:40:06来源:浏览次数:6355
由于韩国糖果类中未区分糖果和果冻的定义,根据主要原料、生产工艺等形态多样,且无法区分焦糖、羊羹,儿童喜好食品中仅制定了糖果类中糖果和果冻中铅的标准,为避免适用糖果类重金属(铅)的标准时造成混乱,强化了儿童喜好食品中糖果类产品的重金属的安全管理。修改前,果冻中铅的标准为≤1.0 mg/kg,糖果为≤0.2mg/kg;修改后,铅的标准扩大至糖果类中所有品类,限量均≤0.2 mg/kg(2020年7月15日实施)。
《食品法典》规定:糖果类是以糖类、糖醇、淀粉等为主要原料,在其中添加其他食品或食品添加剂后加工成型的产品,包括糖果、焦糖、羊羹、果冻等产品。韩国有统一的食品分类系统,而我国没有统一的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对于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中铅的限量标准为0.5mg/kg,该标准与韩国糖果类中铅的标准相比,较为宽松。
四、为反映以乳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特点,乳制品食品类别中增加含乳制品,设定了该类产品的标准及规格。
食品大类名称由乳制品改为乳制品类,通过适用反应产品特点的标准及规格,以消除食品安全管理的死角。该部分修改内容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含乳加工品是以生乳或乳制品为主要原料生产加工成的产品,但不包括牛奶类、加工乳类、山羊乳、发酵乳类、酪乳、浓缩乳类、奶油类、黄油类、奶酪类、奶粉类、乳清类、乳糖、水解乳蛋白食品以及咖啡固形物在0.5%以上的饮用产品。因我国没有统一的食品分类系统,且中韩食品分类存在差异,建议企业在出口前先了解韩国相关产品的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对方国家要求后再出口。
五、为向韩国公众提供安全放心食品,合理修改农产品中草甘膦等69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通过食品伙伴网历年来发布的韩国法规修订情况可以看出,韩国对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修改也是较为频繁的,涉及的农兽药及产品品类也较多,因此,建议出口企业了解韩国法规标准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通过以上修订内容可以看出,中韩食品法规标准在产品分类、指标要求、产品监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为确保企业输韩贸易的顺利开展,食品伙伴网建议企业在出口前,先了解韩国相关产品的标准及监管等要求,确保产品符合对方国家的要求后再出口。
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