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4月1日起下调,为企业减负2250亿元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29 16:08:13来源:海关总署浏览次数:5315
3月26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若以2018年进口静态值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后,全年将为进口企业减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约2250亿元,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此外,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亦同步下调。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减税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消费者减轻税负13.5亿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凡提前申报进口的,如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