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专题 沿线国家化学品监管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化学品贸易
●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5年来,全球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经贸投资合作不断扩大,形成了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沿线65个国家和地区的化学品贸易随着整体贸易的起伏,在全球化学品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近两年也大幅度回升。
化学品监管
除了欧盟REACH法规、美国TSCA法规、日本化审法、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韩国REACH、台湾TCSCA&OSHA法规等,“一带一路”的国家在化学品监管方面也不断更新,以下列举几个典型案例。
1、欧盟成员国
“一带一路”沿线有11个国家属于欧盟,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执行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即REACH法规。
REACH法规由欧盟于2006年12月立法通过,2007年6月1日生效,2008年6月1日进入实施,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学产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3个管理监控系统,未纳入该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2、欧亚经济联盟国家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包括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亚美尼亚、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2014年5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签署。根据条约,欧亚经济联盟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
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条例(EAEU)“关于化学产品安全”(TR EAEU 041/2017),经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第十九号决议,于2017年3月3日通过,并将于2021年6月2日生效,给予4年过渡期。涵盖的主要内容有:危害分类、危害交流(SDS和标签)、识别、EAEU化学物质和混合物的注册、新化学物质的申报和国家注册表里的符合性评估。
3、土耳其
2017年6月23日,土耳其环境与城市化部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了土耳其REACH法规(KKDIK)。该法规于2017年12月23日正式生效。与欧盟REACH法规类似,KKDIK法规也是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对化学物质进行管理,并且会替代现行的化学品库存和控制法规、SDS法规、以及关于生产、销售和使用某些有害物质、产品和货物的限制法规。
4、菲律宾
菲律宾的共和国法案6969《有毒有害物质和核废物法案》于1990批准并生效,旨在对化学品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诸如进口、运输、储存、生产、分销、使用以及危险废物的处置,并将化学物质分为“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分别实施管理。
对于已被菲律宾《现有化学物质名录》(The Philippine Inventory of Chemicals and Chemical Substances, PICCS)收录的化学物质,在生产或进口前,可能会被官方要求对PICCS认证进行提交检查。对于未列入PICCS中的化学物质,即新化学物质,施行“预生产/进口申报(PMPIN)制度”,旨在新化学物质进入菲律宾市场前筛选出有害物质。
提醒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绿色经济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健全化学品的管理势在必行。
化学品法规变化较大、较快,为不影响顺利贸易,扩大市场,出口企业需及时关注贸易对象的化学品法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