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本补遗旨在通知,巴西农业畜牧和食品供应部(MAPA)于2017年5月31日通过第21号法令发布的技术法规,已通过第G/TBT/N/ECU/7/Add.3号文被批准为最终文本,规定从新鲜、解冻或冷冻鱼类原材料获得的冷冻鱼或在最终制备阶段中以冷冻形式交付的水产养殖类必须符合的质量要求。
除此之外,通知自本法令发布之日起计算,上述产品具有180天的期限,以适用必要的产品标签,并具有90天的期限以适用其它要求。
文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取:
http://pesquisa.in.gov.b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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