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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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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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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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12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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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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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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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
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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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
1获取:
【X】
其他:
政策第二阶段正在制定中
说明:标题: 《医疗器械(新冠检测设备审批)(修订)(2号)条例》(2021)
部门: 卫生和公众服务部
措施: 评论期开放
概要: 计划编制下一阶段的新冠体外诊断设备(试剂盒)验证流程。 该阶段将要求对所有新冠试剂盒进行强制性实验室验证,以补充现行的科学评估人台面评估要求。 相关条例计划于11月制定,年底前生效。
在我们编制第二阶段验证流程时,欢迎大家提供评论和建议。 建议通过咨询或证据收集流程提交评论,也可以直接提交。
日期: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0月1日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