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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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澳大利亚政府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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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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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活家犬(Canisfamiliaris)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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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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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审议犬流感病毒相关风险。
语言:英文
页数:22页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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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澳大利亚正在执行控制澳大利亚从批准存在犬流感病毒(CIV)国进口狗的CIV生物安全措施。它包括所有存在CIV的批准国家在出口澳大利亚前接受犬疫苗接种的要求。
CIV疫苗接种要求早在2013年11月公布了风险评估报告后就已执行:报告题目: 最终政策评估: 从已确定要求采取CIV措施批准国进口猫狗及其精液。
由于自2013年以来就确定了CIV在国际范围传播,澳大利亚就进行一次风险审议,并扩大了CIV措施的使用范围,以控制卫生风险。
受本修改影响的相关贸易伙伴可就这些要求直接与农业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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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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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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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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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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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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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2019年12月2日
拟公布日期:2019年8月30日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9年12月2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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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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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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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部网站提供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http://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Authority(澳大利亚SPS通报机构)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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