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补遗随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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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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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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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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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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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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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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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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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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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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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说明:涵盖的产品:(ICS:67.200.10)动植物油脂
本补遗涉及第522/2021号部级法令通报(2页,阿拉伯语),该通报规定生产商和进口商可在六个月过渡期内符合有关“指定食用植物油”的埃及标准ES 7985(24页,阿拉伯语)。
应注意,之前在2018年9月4日G/TBT/N/EGY/88/Rev.1/Add.1中通报的第403/2018号部级法令(2页,阿拉伯语)规定了本标准的早期版本。
需注意,埃及标准ES 7985是在技术方面同于2001年、2003年、2009年、2017年和2019年修订的210-1999指令相同。于2005年、2011年、2013年、2015年和2019年修订。有关指定植物油的Codex标准
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行政命令,将埃及标准修正案告知生产商和进口商。
拟定通过日期:2021年8月24日
拟定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指定机构或部门负责处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的评论和文本:
埃及标准化和质量组织国家咨询点,地址:埃及开罗艾美利亚区塔里布·艾尔-莫德莱宾大街16号。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eos.org.eg
电话:+(202)22845528
传真:+(202)22845504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