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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ISR/1214
2021-07-16
21-5626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以色列
2.
负责机构:以色列WTO-TBT咨询点
3.
通报依据条款:
[ ] 2.9.2
[ ] 2.10.1
[X]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危险废弃物;(ICS:13.020,13.030,13.060,13.080,13.300)


HS编码:6309  

ICS编码:13.300,13.060,13.020,13.030,13.080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危险废弃物进口政策

语言:希伯来语 页数:2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以色列环境保护部宣布新政策草案名为“危险废弃物进口政策”。

自1994年以来,以色列就已经根据“第5744-1994号危险材料法令《危险废弃物的进出口》”对向以色列进口危险废弃物的行为实施了管制。该条例实施并批准了《巴塞尔公约》的各项准则,并要求专员出具危险废弃物进出口许可证,从而对危险废弃物的跨境转移及其处置进行有效监控。

公告的政策旨在概述专员签发危险废弃物进口许可证时的酌情决定权,详情如下:

1.    1. 提供有关进口危险废弃物的类型、组装和处置方式的完整详细信息。

2.    2. 计划进口废弃物的处理厂应提供所有必要的危险废弃物处理许可证,包括《危险材料法》要求的有毒物质许可证。

 3.要求危险废弃物在回收并转移至垃圾填埋场后的残留量或新产生的废弃物不得超过进口材料的25%。
8.
目标与理由: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环境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第5743-1993号《危险材料法》; 第5744-1994号《危险材料法令》(危险废弃物的进出口); 巴赛尔公约。
13.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待定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日起60天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WTO-TBT 咨询点 [email protected]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ISR/21_4724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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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